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科技、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推广服务;弱电智能系统、安防监控系统的研发、安装、维护;计算机系统集成;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(凭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,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);销售:通讯设备、安防监控设备、电子产品(以上三项除国家专控产品)、多媒体设备、网络设备、计算机软硬件、办公用品、办公设备、日用百货、五金交电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