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电影摄制;工艺美术设计(除象牙及制品);包装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电脑图文设计;承办展览展示服务;会议服务;礼仪服务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企业形象策划;摄影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(投资咨询除外);商务信息咨询;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