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剧本娱乐活动;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社会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大数据服务;体育竞赛组织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