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礼品花卉销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软件开发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玩具销售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游艺娱乐活动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