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图书管理服务;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;文艺创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