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电影摄制服务,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,网络技术服务,软件开发,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,动漫游戏开发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图文设计制作,广告设计、代理,广告制作,市场营销策划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文化用品设备出租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