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告制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平面设计;打字复印;图文设计制作;办公服务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软件开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