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电子商务(不得从事增值电信、金融业务);通信设备维修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销售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、文具用品、办公用品、日用百货、家用电器、非公路休闲车、电动自行车(按本市产品目录经营)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