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水资源管理;水污染治理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市政设施管理;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;住房租赁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建筑材料销售;煤炭及制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自来水生产与供应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建设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